四川交警
22-08-11 16:09 微博认证: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官方微博

【交通普法的“漏网之鱼”,男子违停被查自称未学习过相关法规[费解]】7月31日10时30分许,@四川高速公安六分局 八大队视频巡查时发现一货车停放于高速公路应急车道,更加离奇的是驾驶人第一时间未拨打报警电话或者求助电话,而在下车后便匆匆离去。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值班人员立即指令就近警组前往处置。经民警现场了解得知:张某驾驶渝A临时牌照重型自卸货车行至G4216蓉丽高速公路瓜子坪路段时,因车辆油料耗尽无法继续行驶,便将车辆停于路边,随后徒步走下高速公路前往加油站购买柴油并自行进行加注。民警对张某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对张某驾驶车辆发生故障后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行为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四川交警提醒# 车辆遇到紧急情况不要慌,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九字警句,打开双闪、摆好三角牌,强化警示提示!http://t.cn/A6SAGqA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