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播报#【海事法官战高温高效扣外轮,实现“无接触式”扣押】8月8日,宁波海事法院受理一起扣押外籍船舶申请。据申请人称:7月29日傍晚,其所属巴拿马籍“LUCKY JOY”轮在新加坡东部加油锚地锚泊期间,被一艘名为“BRAVE SAILOR”碰撞,导致“LUCKY JOY”严重受损,预计损失达360万美元。经申请人多方了解,得知“BRAVE SAILOR”于当日下午停靠中国宁波港,申请人紧急向宁波海事法院提出了诉前扣押该外轮的申请。
该院法官在收到诉前扣船申请书及申请人提供的反担保后,获知“BRAVE SAILOR”轮将在当日下午停靠宁波中宅矿石码头后,立即与宁波海事局和宁波边防检查站,以协助完成外轮扣押。
当天中午,烈日当空,承办法官身穿防护服前往港口开展外轮扣押行动。因疫情防控要求,法官无法登船实施扣押,经过与双方当事人沟通,采取船舶舷梯口交接方式执行扣押,在外轮船舶代理人的配合下,法官在舷梯口向船长宣布并送达了扣船令,顺利完成对“BRAVE SAILOR”轮的“无接触式”扣押。
扣押后不久,外轮船东主动提供担保,法院经审查后作出了解除扣押命令。该船舶碰撞赔偿纠纷案有待进一步处理。 (人民法院报)http://t.cn/A6SAaBT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