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 【兴光·微视频 | 照亮“隐秘的角落”】@大兴检察 校园是文明的净土,阳光、友爱,充斥着孩子们的欢声笑语,然而总有一些“隐秘的角落”,在不时发生着“欺凌”事件。
校园欺凌事件指的是“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事件。如上述视频中,对同学起侮辱性外号构成言语欺凌,向同学索要财产并进行殴打构成人身欺凌、财产欺凌,通过网络散步谣言中伤、孤立同学构成网络欺凌、关系欺凌。
根据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程度,可以分为违规、违法行为和刑事犯罪。校园欺凌和暴力达到一定严重程度涉嫌犯罪的,可能适用的有多个具体罪名,如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欺凌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因当事人未达到法定年龄而无法承担刑事责任,则依然要承担民事责任,当欺凌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由其监护人替代承担。
校园欺凌是多种不良社会因素作用的结果,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包括司法机关在内的各方力量齐心协力加以防治。近年来,检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探索创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家庭教育指导等一系列制度机制,被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上升为法律规定。这些法律规定与制度机制,给了少年更多成长的力量,也让更多人参与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构建起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照亮了“隐秘的角落”。
警示语录
各位同学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要不演施暴者、协助者、起哄者,避免成为受害者,巧妙做个保护者。希望以下警示语录对大家有帮助:
法治意识不可少,举手投足要思考
冤冤相报何时了,不要以暴来制暴
谨慎交友走正道,无良朋友不可交
不良信息要警惕,暴力镜头别模仿
单独出行要注意,不去黑暗与冷僻
遇到侵害不要慌,寻求大人来帮忙
保护自己不受伤,见义巧为把人帮 http://t.cn/A6SLsF0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