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朋友在我办公室喝茶,问我对朱军事件的看法。我说了三点看法。
一是朱军是无辜的,这一点,法院一审、二审判决有力地说明了这一点。很多人会从感情上、道义上支持朱军,可在当下的舆论体系下,这些都是很苍白的。而法院的判决,则是从法理上给朱军正名,这才是天眼昭昭啊!
二是朱军是被暗算的,玄子起诉朱军,一审是“性骚扰”,二审是“一般人格权”,不知这个玄子是否还会换个花样再起诉。其实,明眼人一看便知,对方在乎的不是官司输赢,就是要用官司拖死朱军。足见玄子背后力量之强悍与诡异。
三是法律被钻了空子,大家想想看,玄子揭露朱军“性骚扰”,这应该是警方侦查啊?事实上,警方也进行了侦查,并以证据不足驳回。可玄子为什么还要发起诉讼进行所谓的“维权”呢?
我有些不明白,警方侦查阶段已经明确界定证据不足了,为什么法院还会以“性骚扰”、“一般人格权”名义受理玄子的诉讼案呢?这是不是意味着,法律被钻了空子?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