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眼教师”认非法集结 法庭拒接纳减刑理由判囚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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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教拔萃女书院通识科的“爆眼教师”杨子俊疑在2019年“612”金钟反修例冲突现场遭催泪弹射中右眼,至今年4月中被控两项非法集结罪。杨今午于东区裁判法院认罪,辩方求情指杨因参与涉案集结导致视力永久受损,右眼留下残影,并一直明白自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故选择在第一时间认罪。主任裁判官严舜仪反驳,被告当日在场目睹事态转坏仍不离开,他称事前抱着参与“和平”集结的说法已说不通,纵任何人在案发情况下受伤的确令人遗憾,但不接纳此作为减刑理由。判他入狱9个月。
严官判刑时指,首项控罪发生之时,被告与其他人搬动铁栏,显然是要给予在场人士支持,或会激发暴力行为,甚至漠视警方警告,故以12个月监禁作量刑起点。及至次项控罪发生时,被告已经戴上头盔,现场环境气氛高涨,前方有人跑出辱骂警员挑衅警方,但被告依然选择逗留现场,并再次搬动铁栏,明显是想延续非法集结,认为15个月监禁属适合起点。法庭拒纳被告在事件中受伤及失去教借作为减刑因素,考虑到被告认罪,且明白辜负家人期望,事后积极更生,酌情扣减后就两罪判处9个月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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