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北方新一轮较强降雨过程 国家防总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根据《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及有关规定,国家防总决定于8月17日19时针对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陕西、甘肃省(自治区、直辖市)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国家防总要求相关省份防指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批示要求,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和会商研判,强化预警响应联动和直达基层责任人的预警“叫应”机制,根据规定及时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切实做好中小河流洪水、中小水库和淤地坝安全、山洪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对山丘区施工人员、旅游人员、过路车辆的安全提示和管控,提前转移危险区群众,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http://t.cn/A6SqQP14 @应急管理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