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互联网被社区化了,每个人都选择了自己喜欢的社区。b站也只是社区的一个,算法又加强了人们获取自己喜欢的的信息。久而久之,每个互联网人都活在了自己的信息茧房里,以为看到的就是全世界。
答:
对,倒也不对。这个言论,太过于封闭化和片面化了,形而上学的言论。
针对人群不一样。如果针对弱素质教育的人来说,确实可能是这样。但是针对吾辈,绝不会是这样。
互联网确实有社区性质,这是对的,人们乐意在自己习惯的社区里获取信息,满足人们获取信息和多巴胺的精神诉求,这也成为了一种生活习惯。
但信息爆炸式的现代社会,每个人都有信息选择的权利。人们自发性的选择自己乐意看到的信息也好,被迫性的被算法推荐也罢,都是信息时代、算法时代的既定规则,一定程度上都开阔了人们的视野,但不能就此判定这是人们井底之蛙式的对“全世界”范围的认知。
如果仅仅凭借这个,就判定了人们的对信息获取的野心,也太小看人类这个高级物种了。
虽然大部分人是作为“客户”去享受小部分人制造出来的平台所带来的精神满足,但处于人类进步的时代大方向,每个人都在进步,在此过程中需要不断借助各个互联网社区提供的各类信息,去满足自己的需求,这就已经能够说明人类不会满足于既定的网络社区。
况且连每个社区都有自己的主打方向。抖音主打“记录美好生活”,快手主打“拥抱每一种生活”,小红书主打“标记我的生活”,本身各个网络社区就具有一定的封闭性,何来认知说人们对自己兴趣的社区就代表了全世界。连平台打造的出发点都没办法涵盖全世界,这种说法完全就是把小部分井底之蛙定义为全互联网人群。
从人的认知培养开始,课本信息、互联网信息、社会信息等洗脑式地涌入大脑,就已经让现代素质教育的果子们逐渐有了独立思考的能力。人们后天对信息的获取,早已经超出了对既定信息的习惯满足。
所以这条言论也太小看人类大脑了。
Ps:人类物种发展至今,每个个体都是绝对独一无二。在人际交往当中,没有绝对地对人性的了解,只存在相对的自我认知,也就是自以为对人性的了解。
所以在当代信息社会,用以任何形式获取的所谓“互联网文学”的标准,来界定身边人群的行为,都是耍流氓,是对人性、对人类文化认知、人类情感认知的完全亵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