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因报道唐山打人事件被刑拘?扯淡!】网民@7782118095_901 发博称:“因报道唐山打人事件的记者毛慧斌被唐山警方指控以寻衅滋事罪逮捕”,转发高达1.5万+
转发者有 ——@迟夙生律师 ://@记得李庄第3季 ://@杨学林律师 :关注//@网友烟云:又见寻衅滋事[衰]//@勤奋的小太阳小猪:社会不是解决问题,而是解决提问题的人
查了一下:
一、此人是“记者”的依据,发博者、转发者均不提。也没有查到任何依据,只查到此人是一个以“营养师惠惠”ID发帖的网民。——为啥要编造成“记者”?大家都懂[允悲];
二、此人曾发帖宣扬“核酸拭子致癌”,恐吓民众、抵制核酸检测;
三、此人还发帖称,这次唐山事件后“央视采访车被砸”。——实际上此事发生于2017年。
四、此人影响力最大的一篇所谓“关于唐山事件的记者报道”,不少内容为赤裸裸造谣。谣言流传甚广,微信、微博、百度、知乎都有其相关谣言流传,影响十分恶劣。
1、此人该帖子的信息来源,是声称“有人爆料”和“一个网民以小说形式讲述的真相”,二者“都证实四名女孩全部遇害”、“四名女孩全部先后丧命。”——这就是赤裸裸造谣了,实际上上面几位转发者的同行——受害者的律师崔家国已发帖证实受害者“近况还好”。
就是说,这个帖子开篇就是造谣。其他核心内容呢?接着看。
2、称该“烧烤店是个黑店,是专门为警察、黑社会提供美女信息和享乐的场所”。——如此指控唐山警方,具体依据呢?没有。
3、称打人者是事先商量好准备把受害的黑衣女子“献给大鱼”。称接受调查的唐山市路北区副区长,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局长马爱军当时就在烧烤店,这条“大鱼”或是马爱军。——具体依据呢?没有。
4、称公安分局长马爱军现场亲自发号施令“搂走她”、指挥掳走女受害人。——指控公安局长亲自下令指挥“强抢民女”,具体依据呢?没有。
5、称河北省公安厅通报的四名受害人姓氏是“撒谎”,受害人名字实际上是“朱小贞”(杭州保姆纵火案女受害人同名)等四人。——指控“省公安厅撒谎欺骗老百姓”,具体依据呢?没有。
6、称烧烤店老板娘曾被起诉三次,是个鸡婆,专门逼良为娼,物色漂亮女孩给“有地位的人”强奸。——指控老板娘逼良为娼供“有地位的人”强奸,具体依据呢?还是没有!
——说到这儿,前面转发的几位大律,你们见过这样的“记者报道”吗?[允悲][允悲][允悲]
所以这个事,就是一个造谣比较多、比较离谱,跳得比较欢、谣言危害影响比较大的造谣网民,被警方依法刑拘而已。若有的一贯造谣传谣的货色兔死狐悲炒作起哄,也不奇怪。
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解释——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 @唐山公安网络发言人 @路北公安网络发言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