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7条第4项规定:机动车行驶中,乘车人不得干扰驾驶,不得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得跳车。
驾驶人在开车时,为了保证安全,驾驶人应该时刻保持精神集中,观察周围路面情况。当驾驶人将手伸出窗外时,不但容易被其他车辆刮伤,还可能在遇到突发情况时无法及时应对。
少年儿童在乘坐私家车时,可能因为车内憋闷、好奇车外的风景等原因,将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出车外,这种行为非常危险,因为可能被相邻的车辆、路边的树木等刮碰,甚至可能被道路上的限高杆撞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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