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环境 22-08-26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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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大练兵# | #省生态环境厅公布第二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河南省生态环境系统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对超标排污、偷排偷放、自动在线数据造假、危险废物非法处置等主观故意、顶风作案的违法企业实施严查重处、严厉打击,对情节轻微环境问题坚持服务指导。同时,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开展实战练兵,锤炼和提升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实战能力。为发挥典型案件警示和典型做法引领作用,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整理了严格执法和免于处罚的典型案例。现予以公布!

第二批为查处的轻微违法免于行政处罚以及涉及土壤污染、噪声污染等生态环境保护新法、新领域的典型案件。(案例9-11)

案例十:安阳市某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案

01案情简介
2022年6月16日,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接群众举报反映某企业噪声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执法人员对企业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发现,该企业位于某村西头,企业西侧和北侧均为耕地,东侧为沟渠,南侧有住户。企业噪声主要产生于滚筒打磨工序,由于该企业厂房为简易铁皮房,生产时厂房门窗全部打开,生产时产生的噪声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执法人员使用噪声检测仪对该企业的噪声源、厂界四周和2个敏感点工业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企业昼间测量值和夜间测量值均超出该企业的厂界噪声排放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

02查处情况
该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安阳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之规定,对该企业罚款4.48万元。

03案件启示
2022年6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正式施行,重新界定噪声污染的内涵,扩大适用范围,压实企业责任,为依法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提供了坚实的法治基础,同时也解决了部分噪声污染行为存在执法监管空白的问题,为噪声执法提供了精准“武器”。安阳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办理涉噪声污染违法案件,是执法人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同时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宣传普及新法新规的典型案例,对全省执法人员查办涉噪声污染违法案件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省生态环境厅公布第一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