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礼让有必要,各行其道才安全】#一线微观# 2022年08月23日18时40分,蒋某驾驶车牌号为川Q5Q***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宜宾市叙州区观音镇古罗街村往柳树村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柳罗路(柳树——古罗)3公里500米处时,与对向由彭某康驾驶车牌号为川Q71***的轻型厢式货车发生刮擦,造成蒋某受伤及两车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人蒋某驾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未减速靠右行驶,是造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主要责任;当事人彭某康驾车时未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通行,是造成此事故的次要原因,负次要责任。
#交警提醒#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