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氪 22-08-28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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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8800元平板电脑供应商#,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
据新华社报道,近日,有群众反映问题线索称,山西省太原市第六十三中学校向家长推销与第三方合作的“智慧课堂”,暗示诱导学生家长购买平板电脑资源服务,缴纳费用8800元。校方以是否购买此项服务为分班依据,将学生分别划入“智慧班”和普通班。督查组据此进行明察暗访。

调查过程中,六十三中高一学生家长李明(化名)反映,在7月下旬举行的新生报到会上,校方发表简单的欢迎致辞后,用大量时间介绍学校与山西龙之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合作推出的“智慧课堂”。

“会上说,‘智慧课堂’使用的是北京一所中学网校的相关产品服务,主要用于课堂教学、作业批改等等。高中三年平台及资源使用费原价13200元,一次性缴纳可以享受优惠,实际缴费8800元。家长如果购买资源,公司‘赠送’一台定制平板电脑,而且孩子也能进入‘智慧班’。”李明说,不少家长随后纷纷向公司转账付款。

经过进一步探访,督查组发现,开设“智慧班”的并不止六十三中一所学校,类似学校采取的办班手段、宣传方式大同小异。

督查组结合实地走访情况初步统计估算,2017年至今,太原市近5000名学生购买了龙之门等公司的“智慧课堂”服务,这几家公司以此收费约2400万元。自推行“智慧班”以来,太原市教育局已多次收到家长信访件及意见反馈。

据悉,今年8月,山西省教育厅就曾将一条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的太原市第六十六中学“智慧班”收费8800元的问题转办。该校自查后认为,“没有乱收费现象发生,但是在与家长的沟通方面存在不细致、对政策的解读不到位不全面的现象,使家长产生了不必要的误会”。太原市教育局于8月14日将此结论报告了省教育厅。

督查组表示,山西部分学校在推行“平板教学”过程中,存在暗示和变相强制学生购买网络学习资源和捆绑销售的平板电脑问题,违反了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中“不得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和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中“作为教学、管理工具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等规定。

此外,督查组认为,这些学校的做法,还存在过度使用电子产品教学损害青少年视力、违规按“平板教学”分班等问题,且强制推销容易滋生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