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超话]##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是如何演化#
两汉时期的赋税制度
编户齐民两汉时期,编户齐民既是行政管理制度,又是赋税制度。政府把农民编入户籍(称为编户),实行按编户征收租赋和征收徭役、兵役的制度。编户是国家征收赋税和征发徭役、兵役的依据,其构成主要包括被西汉政府正式编入户籍的地主、自耕农、佣工、雇农等。
算赋、口赋汉代编户齐民的负担有四项:田租(土地税)、算赋和口赋(人头税)、徭役、兵役。汉初统治者吸取秦亡教训,轻徭薄赋,但汉朝田租轻而人头税重。两汉赋税制的主要内容是“租”和“赋”两项,租是土地征收的税额,田租汉初是十五税一,至景帝时改为三十税一;赋以每户汉代法律意义上成人(15岁以上)的人头计,包括算赋、口赋。算赋是对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口赋是专对儿童征收的人头税。具体来说,算赋为成年人每人每年纳钱一算(一百二十钱),口赋是七至十四岁儿童每人每年纳二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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