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几年没有大的食品安全事件,很多人已经忘了,食品安全治理在中国是一个极其特殊的领域。不管是立法还是监管、司法,它都属于拿着“尚方宝剑”在运作的,懂的人自然懂。这几天出了“芹菜案”,某些媒体义正辞严地提“过罚相当”,其实是不懂中国食品安全的过往。
2017年,山东“毒大葱事件”毒死100多头羊,幸好人没吃。所以,监管部门对于索证索票这些是看得很重的,因为真要出了一丁点事,这些票据的作用很大,能够迅速查找来源,遏制事态发展。同时,因为农产品进入市场以后,监管就是市场监管局的责任了,农残这类问题虽说源头在农业部门,但流通环节的监管责任已经在市场监管局,市监人员敢不上心吗?居然有啥也不懂的人说,可以不检测,放过小商贩一码,这不是拿饭碗开玩笑吗?
你今天看到的很多法规和监管细节,包括很多实践中的“土办法”,都是某些事件催生出来的,是当时特定的环境下产生的。所以,中国的食品安全法、监管体制也是调整得最勤快的,超过中国的任何其它领域,因为要不断试错。法规当然是可以继续修订、完善的,但绝不是某些媒体喊喊口号就能自动解决的。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