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融媒 22-09-02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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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最新政策#】10月1日起,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实行信用管理,近日,我县出台《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
城区东至省道267,南至意杨大道—上海南路—京杭运河,西至国道343—省道245,北至徐盐高铁合围的区域内(含以上道路、铁路、桥、河流)为禁止燃放区,除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外,其他时间全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并向社会公布。
禁止在下列时间燃放烟花爆竹。
(一)中考、高考以及国家公祭日期间;
(二)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
(三)每日的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期间,但农历除夕、正月初一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