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交警
22-09-02 16:57 微博认证: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官方微博

【逆行?交警:这样的“捷径”不要走】#回音壁# 8月19日,@攀枝花交警 一大队接群众举报称攀枝花市东区四海路段有一车辆逆向行驶,造成严重交通隐患,经民警调查,该轻型普通货车在迆沙拉大道四海路段逆向行驶违法行为属实。民警对驾驶人解某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提出严厉批评教育,并依法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交通违法曝光台# http://t.cn/A6SphLk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