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芹菜事件中,很多人谈到《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竞合适用问题,网上众说纷纭,今天《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版出来了,关于《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打架”的问题解决了: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条规定:“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农产品生产经营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农业投入品已经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其规定。”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农户的处罚有专门性条款规定,处罚还是实事求是的,比如有
“对农户,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对农户,并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对农户,并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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