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扶绥:某山庄饲养的4条鳄雀鳝已被执法人员无害化处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9月5日发布消息称,扶绥县农业农村局日前到某休闲山庄开展外来物种鳄雀鳝执法监管处置,共无害化处理4条。官方称,此举是为确保全县水生生物资源平稳发展。
这则消息提到,网友在网上曝光扶绥县某休闲山庄饲养有鳄雀鳝,供游客观赏游玩。接网友转发鳄雀鳝有关视频,9月2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渔政执法人员到渠黎镇某山庄开展外来物种调查取证工作,经调查,该山庄确实存在饲养外来物种鳄雀鳝,鳄雀鳝牙齿锋利,系食肉性水生动物,攻击性极强。根据《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九条之规定,为确保全县水生生物资源平稳发展,9月5日上午,县农业农村局方雪萍副局长带领渔政执法人员、水产技术人员到渠黎镇某山庄开展外来入侵物种灭杀、深埋、无害化处理等有关工作,共灭杀、深埋、无害化处理外来物种鳄雀鳝总数4条,重量约62斤,其中最大一条鳄雀鳝身长约1.2米,宽12厘米,高12厘米,重约22斤。
扶绥县农业农村局表示,下一步县农业农村局将持续做好外来入侵物种的监管,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宣传教育与科学普及,增强公众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意识,引导公众依法参与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工作。同时,做好外来入侵水生动物普查工作,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
上述《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第五条提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农田生态系统、渔业水域等区域外来入侵物种的监督管理。第九条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海洋)、生态环境、林业草原等主管部门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宣传教育与科学普及,增强公众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意识,引导公众依法参与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澎湃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