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凤翔检察:发挥职能作用助力凤翔东湖文物公益保护】2008年,凤翔东湖入选第五批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为守护文化遗存,传承历史文化,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检察院立足地域实际,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文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近年来,该院针对东湖古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古树名木、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问题隐患向主管部门提出督促改进工作建议。主管部门及时对存在问题进行处置,消除了问题隐患,并利用标语、广播等形式,向游客普及文明游园与文物保护知识。下一步,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检察院将协同区文化旅游部门,共同做好包括东湖在内的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工作,为凤翔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凤翔检察 #陕检新闻吧# http://t.cn/A6SHVjU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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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9-09 20:42 微博认证: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