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事闲谈
22-09-12 19:55 微博认证:外事一员

【关于驱逐出境的相关法规】抱歉,前贴转网友贴的图是2020年的,因此删了。先了解一下遣送出境的相关法规,等官宣。

1、《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签发签证:(一)被处驱逐出境或者被决定遣送出境,未满不准入境规定年限的......

第八十一条 外国人从事与停留居留事由不相符的活动,或者有其他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在中国境内继续停留居留情形的,可以处限期出境。
外国人违反本法规定,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公安部可以处驱逐出境。公安部的处罚决定为最终决定。
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自被驱逐出境之日起十年内不准入境。

2、《外国人入出境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 公安机关根据实际需要可以设置遣返场所。
依照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对外国人实施拘留审查的,应当在24小时内将被拘留审查的外国人送到拘留所或者遣返场所。
由于天气、当事人健康状况等原因无法立即执行遣送出境、驱逐出境的,应当凭相关法律文书将外国人羁押在拘留所或者遣返场所。

第三十一条 依照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对外国人实施遣送出境的,作出遣送出境决定的机关应当依法确定被遣送出境的外国人不准入境的具体期限。

第三十二条 外国人被遣送出境所需的费用由本人承担。本人无力承担的,属于非法就业的,由非法聘用的单位、个人承担;属于其他情形的,由对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提供保证措施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

第三十四条 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持签证、停留居留证件由签发机关宣布作废:
(二)被决定限期出境、遣送出境、驱逐出境,其所持签证、停留居留证件未被收缴或者注销的;#外籍男子疑当街骚扰妇女被扇耳光#

发布于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