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公对公签的,汪只是公司25%的股东。汪要求把编剧稿酬打入私人账户,实际侵害了其他75%股东的利益。我突然理解了为什么汪编剧之前声称没有收到稿酬,因为在公司(合同签订主体)的角度上,确实没有收到一分钱。汪能不知道别人有打入私人账户的证据呢?当然知道咯!无非力争晚一天穿帮而已。
发布于 上海
合同是公对公签的,汪只是公司25%的股东。汪要求把编剧稿酬打入私人账户,实际侵害了其他75%股东的利益。我突然理解了为什么汪编剧之前声称没有收到稿酬,因为在公司(合同签订主体)的角度上,确实没有收到一分钱。汪能不知道别人有打入私人账户的证据呢?当然知道咯!无非力争晚一天穿帮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