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录-律师 22-09-14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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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辩又一成果!徐某敲诈勒索案被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被发回重审,取得阶段性胜利。感谢二审法官、检察官坚守底线,作出公正结论。我的一个观点是:指控犯罪不能用空气作犯罪构成要件,这是颠覆正常认知和常理的。此案系今年我和杨卫华、马耀东两位大律师组团辩护(大楚黄贺律师也是辩护团成员),采用庭内辩护庭外反映方式,和承办法官及检察官进行多次充分、良好的沟通。该案继取得河南高院杨某诈骗案决定再审之后,又获得一起二审发回重审案,系阶段性胜利。最近一个本地前警察信访喊冤案,正在评估中,马哥愿意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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