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问海宁割舌事件‼️
就2022年9月8日,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许村镇胜利村闵家桥,<云南烧烤店>老板田某建,伙同谢某明手持斧头、棍棒当街砍杀一只被管理人拴在超市门口的小狗,热心市民问:
📌1.公共场合持斧头,棍棒当街施暴,持械恐吓他人阻止,扰乱社会秩安,破坏和谐文明,危害公共安全,是否涉嫌构成寻衅滋事?
📌2.狗被拴在固定区域,不具备主动攻击性,为何通告中避而不谈?
📌3.既然有人拴狗,说明存在一个或多个喂养人,法定责任为管理人,应当不属于流浪无主犬,为何避而不谈?
📌4.当日清晨5点,田某建在超市门口发现被拴住的狗,第一次持斧头,当街将舌头及半边头颅砍伤,犬只惨叫声引发附近居民报警,第一次出警后,事情非但没有解决,反倒恶化发展,为何会出现第二次田某建持斧头,谢某明持棍棒将一直拴着,已被砍伤后无力反抗的犬只再次当街打死、砍死?
📌5.什么样的狗能允许陌生人持凶器靠近,轻而易举砍割舌头?显而易见,不可能是一只有攻击性的狗。
📌6.田某建疑似两劳人员,其在2015年曾纠集数人将对方暴力致伤,以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判刑,数年后,当街持斧头、棍棒施暴,围观市民想阻止均被持械呵退,此人暴力倾向未减,一贯嚣张跋扈,是否为当地恶势力?
📌7.犬只纠纷应由犬只管理部门依法处理,第一次报警后为何犬只未被带离现场?未依法收容,认领?却将一只受伤后血淋淋的狗仍旧拴在超市门口,造成第二次更残忍的暴力血腥?
📌8.出警人员到场后,为何不第一时间联系拴狗区域的超市人员?
📌9.据现场目击者称,犬只尸体被施暴人带走,那么请问目前犬只尸体在哪里?如何处理的?
👉综上所述,为保证和谐社会,市民恳请海宁市市政府联合海宁市公安机关,重新调查,重新定性,查明事实真相,依法处理相关人员。@海宁公安 @嘉兴公安@人民网 @光明日报 @开吉普的安翔律师 @西藏昌都人韩红 @中国警方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