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婚姻家事律师张丽珍
22-09-16 12:23 微博认证: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资深离婚律师 微博新知博主 法律博主 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男子称再婚难向妻子要离婚补偿#
离谱,想想这是现实生活,又显得不那么离谱。男方不要脸起来,离婚也得扯着要点补偿。

从法律规定上来讲,能够在离婚时要求补偿的情况大概有几种:
1、对方有过错,无过错方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等过错);
2、家务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3、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很明显,这个案子不属于以上任何一种。“因为自己大女方20岁再婚困难,所以要求女方给补偿”,怎么说都有够离谱;而且,男方还威胁“如果离婚,就会将对方砍死”。怎么说呢,最后调解结案女方支付补偿费,纯粹是网友们说的“花钱买命”了,说得好听点是“花钱买清净”。#微博新知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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