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野山摘了一株花被刑拘#
这条新闻,让很多人感到后怕。我有同样的感觉。
我的老家在庐山脚下,鄱阳湖边。几千年来,老家人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上山摘花、挖笋、打鸟,下河捕鱼、捞虾、捉鳖,是常见的集劳动与休闲于一体的活动。
但是近些年,这个古老的传统发生了重大改变。我经常叮嘱老家的亲友:千万不要再去山上挖东西了,也不要去湖里捞鱼,这是要坐牢的。有些人不听我的劝告,没当回事,结果进去了。
国家越来越重视环境,重视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这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但如果入刑的门槛太低,那就矫枉过正了。以这则新闻里当事人的行为而言,如果数量极少,也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罚款就行了,作为犯罪来打击,完全违背了刑法的谦抑性原则。
欲速则不达。几千年的传统习惯,要想通过严刑峻法在短短数年时间改变,那是过于急躁了。刑罚会给人的一生(甚至会给几代人)造成重大影响。如果不是严重的犯罪,如果不是非常急迫的事项,何不加大宣传力度,给老百姓一点时间来适应这种变化?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