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擅自将业主新房当样板间# 律师:应支付“使用费”】#开发商把新房当样板间# 2021年,江苏南京的梁女士在中海地产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开发商在被其明确拒绝的的情况下,擅自将新房当作样板间对外展示。事发后中海地产有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在交付前会对房屋进行出新,此外再无其他说法。记者陪同梁女士前往中海企业集团南京客户服务部,客服总监冯先生现场对梁女士的诉求进行了登记,并表示会催促专门的媒体对接人与记者沟通,但截至发稿前仍无任何中海地产的相关人员与记者联系。对此,律师表示,按照我国《民法典》以及相关规定,业主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房款后,即便没有过户,业主也已经对房产享有“准物权",开发商在未取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其房子作为样板房,涉嫌侵害业主的合法权益,理应支付“使用费”。 http://t.cn/A6S1hMgT @荔枝新闻

正义随州
22-09-18 07:58 微博认证:湖北省随州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