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巷痴子 22-09-20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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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山东济南,吴法宪病逝后,一张罕见的遗容,照片中的他身穿“六五式军服”,躺在鲜花中,工作人员正在为他盖上崭新的旗帜,看上去神态十分安详。

1971年,九一三事件后,吴法宪作为案件主犯之一被撤销了所有职务,并被隔离审查,五年后转到秦城监狱,在那里待了差不多五年的时间。

1981年,特别法庭判处作吴法宪有期徒刑17年,组织上鉴于他年事已高,而且战争年代身上留有伤痛,认罪悔罪态度良好。

同年的9月15日,被特批保外就医,在长子吴新潮和妻子陈绥圻的陪同下,他走出了监狱,在济南市区服完剩下的刑期。

因为吴法宪还处于服刑期,可以在济南市区内自由活动,但不得随意去到外地。直到1988年,他的刑期才彻底结束。

2004年10月17日,89岁的吴法宪在济南齐鲁医院去世。临终前,留下了两个遗愿:希望死后骨灰能藏回那个生他的小山村。再就是还能再穿一次军装。

家人为他召开了一个小型追悼会,追悼会上,吴法宪穿着55式军装,安详地躺在鲜花丛中,此外还覆盖了鲜艳的旗帜。

遗体火化后,他的长子吴新潮带着老母亲陈绥圻一道,将吴法宪的骨灰安葬于老家。

发布于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