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交警
22-09-21 11:45 微博认证: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一次被记33分!他到底干了啥?】近日,@乌兰察布交警 卓资县大队执勤民警在辖区路段开展路检路查时,发现一辆两轮摩托车的驾驶人身上散发浓烈的酒味。随后,民警对驾驶人李某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6.3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进一步检查发现,李某某持有的是C1类机动车驾驶证,并不具备驾驶二轮摩托车资格,属准驾车型不符违法行为;其驾驶的摩托车车牌也是套用其他机动车的号牌。面对民警的询问,李某某承认其驾驶的摩托车所悬挂的号牌是从其他报废车辆上拆来的。
最后,办案民警对李某某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三项违法行为处以罚款6000元、驾驶证记33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通讯员: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卓资县大队 石辉 编辑:郝晓霞 审核:张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