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欧盟商会对中国的建议:
•∙ 重新专注改革开放,解决市场准入和监管问题,并提高商业环境的可预测性、可靠性和效率;
•∙ 继续致力于全球化,为加强多边制度作出贡献;
•∙ 避免政策突变,并向商界进行政策咨询,在实施任何政策或法规变动之前设置合理的过渡期限;
•∙ 灵活应变,接纳来自政府、智库和产业界主要利益相关方的建议,从而在不影响可持续经济增长等重点任务的前提下,制定新政策、调整现有政策,以应对新挑战;
•∙ 坚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采用现代治理结构,使国企遵守市场经济规律,提高国企效率,最终实现竞争中性;
•∙ 重新着力推进全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尤其是老年人和其他高危人群的接种,推广包括mRNA疫苗在内的新冠疫苗序贯加强免疫接种;
•∙ 继续增加入境中国的国际航班数量,取消“航班熔断”机制;
•∙ 解决阻碍企业吸引和保留外籍人才的问题;
•∙ 提供条件,允许企业对其业务开展独立的第三方审计,从而获得认证,以证明企业全面遵守全球法规;
•∙ 继续保持与欧盟及其他主要对话方的共同努力,缓和在台湾问题上的紧张局势;
•∙ 与其他政府和主要利益相关方进行对话,使商业环境非政治化,确保企业不因其母国政府行为而受连带;
•∙ 深化中国与全球经济的融合,而非追求“自给自足”;
•∙ 制定具体战略来加强供应链,避免误入贸易保护主义;
•∙ 建立健全的制度体系,为中外投资者提供一个真正公平的营商环境,确保行政程序透明、一致和可预测;
•∙ 深化欧盟与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国际标准制定、可持续发展、世贸组织改革等利益重叠领域的合作,并共同制定切实可行的疫情退出策略;
•∙ 确保欧洲企业能够充分发挥专业知识和技术,帮助中国实现碳中和目标。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