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交警 22-09-23 10:15
微博认证: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问: 我的车辆已经过户给了朋友,原来的号牌号码还能继续使用吗?
答: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保留原机动车的号牌号码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四十四条: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两年内提出电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且使用原号牌号码一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通讯员:乌海交管支队车管所  贾泓婫 编辑:郝晓霞 审核:张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