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姐
22-09-26 18:37 微博认证:媒体人

【损人更损己!法院干得漂亮!#女子遭开除公司赔122斤硬币# 】#新闻姐说#

122斤的硬币什么概念?这是长沙一家公司煞费苦心专门从多家银行兑换出来用来支付给前员工的赔偿款,摆明了就是故意恶心你刁难你的,当然人家这么干有自己的“底气”和理由啊:硬币属于法定货币,不得拒绝流通或者支付,我不违法,你能拿我怎么着?真的不违法吗?最终的结果那就叫聪明反被聪明误,损人更损己啊!
根据三湘都市报的消息:事情源自一姑娘在今年5月入职长沙某健康管理公司,试用期工资一个月7200元,但是上了十多天班就被无故开除了,注意这里头的重点,试用期被无故辞退也是违反《劳动法》的,公司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赔偿。那后来经过劳动仲裁,公司需要支付人家姑娘工资以及赔偿金总共1万元。可是公司一拖再拖,收到法院的执行通知书也没有按期履行。直到9月14号执行干警上门来强制执行了,公司居然使出这么一个昏招,铺了一办公室的面额一角至一元不等的硬币,1万在这里了,你们自己数吧!最后,执行干警陪同当事姑娘现场一一清点完存进银行,一称重量大于122斤!公司老板王某某以为自己“赢”了,哪知一转头,9月22号被长沙开福区法院再罚款5000元,理由是:硬币不属于你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经常使用的货币,你让员工通过多家银行蓄意兑换,这种行为具有明显的消极对抗执行意图,而让执行干警和申请当事人现场点收,既是对司法资源的浪费,也是对劳动者尊严的践踏,从法律上来说属于以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所以依法应予惩处。
不得不说,这处罚有理有据,很硬气,也更解气。公司先是违法辞退,继而耍赖拖欠,再故意刁难,就为了1万块钱,想方设法来恶心羞辱、给员工找“不痛快”,无视践踏员工的正当权益。且不说这种傲慢缺德的无良企业走不长远,最大快人心的是,法院没有息事宁人,而是用法律的武器让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和钻空子主观恶意的企业付出应有的代价。干得漂亮! http://t.cn/A6Sskoq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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