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才亮律师 22-09-27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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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的房子也不能随意拆迁
有朋友带着我去了浙江省海宁市许村镇前进村。视频里的这种别墅式房屋将被拆除而搬到高层建筑的安置房里去。有人说这是农民自愿拆迁,稍有头脑的人对这个“自愿拆迁”很难相信。谁会嫌家里的这种别墅式的住宅不好,而愿意搬到高层建筑里去呢?如果是你们家的,拆迁方给850块钱一平方,愿意拆吗?
更重要的问题是,农民的这么好的合法建造的房屋为什么要拆,当地并没有公布相关的征收拆迁文件,也就是说不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所实施的征收。那凭什么拆呢?我们先来看看相关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25条明确规定:“ 城市人民政府和建筑物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建筑物维护管理,延长建筑物使用寿命。对符合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标准,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建筑物,除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外,城市人民政府不得决定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和宅基地上的农村村民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受法律保护。
禁止违背农村村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禁止违法收回农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村村民进城落户的条件,禁止强迫农村村民搬迁退出宅基地。”
法律规定是清楚的,有的地方政府为了规避法律规定搞什么农民集体自主拆迁,村集体能够强拆农民的房子吗?这同样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http://t.cn/A6ovmjtf http://t.cn/EVy8Y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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