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时代见证记录者 22-10-02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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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岭著《明清时期灾荒食人现象的时空分布分析》,本文的研究结论如下:
1、明清两朝(1368~1912,共544年)一共发生1692次较大规模(至少是县级别以上,零星事件忽略不计)的灾荒食人事件(必须是灾荒引起的,纯粹的战争性食人行为比如祖大寿守大凌河、兆惠守黑水营等不列入其中),也就是说平均每年发生3.1次,至于一共吃掉了多少人,具体数量已不可考。
2、在这1692次食人事件中,明朝占了1279次,清朝为413次,明远多于清。明朝一共276年,也就是说在大明朝平均每年发生4.63次较大规模的灾荒食人事件。
3、从地域分布来看,食人事件频率最高的七个省是河南、山东、河北、山西、陕西、安徽、江苏。发生在这七个省的食人事件数量占了全中国总数的87%。

发布于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