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暂扣期间二次酒驾,男子一次性被记22分】10月2日21时许,@三台交警大队 在辖区三梓路开展夜查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时,一辆川B02***号白色小型面包车迎面驶来,却突然减速,畏葸不前,这一异常举动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立即赶到该车前,要求驾驶人将车辆熄火并下车接受检查,驾驶人却下车就跑,随后被民警现场控制,并带其至执勤卡点,经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2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进一步调查发现,驾驶人张某辉持有C3驾驶证,明显与其驾驶的车辆车型不符,其行为属于准驾车型不符。此外,张某辉2021年5月8日曾因酒驾被处罚过,驾驶证状态为暂扣、超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勤民警对赵某辉二次酒驾、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准驾不符处以驾驶证一次记22分、罚款3900元的处罚。
#四川交警提醒# 酒驾醉驾极易导致严重交通事故,严重危害自身与他人安全。请广大驾驶人时刻牢记红线,遵守交规,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坚决劝阻制止酒驾醉驾。@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绵阳公安交警 http://t.cn/A6o2Nc4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