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80年代初期,计划生育是我们国家的基本国策。陈云长久以来一直认为,以资源条件而论,中国的人口太多了。1978年12月的份中央文件承认,人均粮食消费甚至略低于1957年,农村的人均年收入不到60元(按当时的汇率)。当时的外汇中有大约12%要用于购买粮食。在这之前尽管采取了一些教育手段,提供避孕工具,但计划生育进展不大。
1980年12月20日,作为调整政策的一部分,李先念向以姚依林为首的国家计委提交了一份实行计划生育的重要文件。随后便于1981年1月4日出台了第一号文件,要求干部“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鼓励一对夫妻只生一胎”。一胎化政策在城市地区无条件执行,但是由于政府没有足够的资金为农村提供养老福利,因此允许第一胎为女孩的农村家庭生第二胎,以便父母上了年纪后能有一个儿子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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