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认为这个处罚金额还可以大幅度降低,但我十分赞同安徽高院对于本案的审判思路:在裁量权的范围内,当法律与良知发生冲突时,法律应当为良知适当让路。 http://t.cn/A6obB4pn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