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交警
22-10-09 09:45 微博认证: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官方微博

【弯道超车越实线,随意驾车致人伤!】#覆车之戒# 9月3日11时许,陈某驾驶贵CY***E号小车行至泸州市古蔺县茅溪镇某弯道路段越实线超车时,与对向正常行驶的川E8***L号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摩托车驾乘人员受伤,两车受损。经查,陈某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标线指示,跨越道路中心单黄实线占道超车,以及与对向有会车可能时超车,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负事故全责。#四川交警提醒# 超车需要建立在安全的前提下,不能跨越道路中心实线超车,行经弯道路段或有会车可能时,以及没有超车条件的路段时不得超车。#一线微观# @酒城交警 @古蔺交警 http://t.cn/A6oGALv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