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杨雄 22-10-09 23:43
微博认证: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教授

命题人在案例指导用书中出的一道案例分析题的“作答要求中,明确指出“无需引用法条条文号和条文内容,论证时可归纳相应条文的内容”,由此可见,法条号码没有分,法条号码没有分,法条号码没有分…… #法考[超话]# #法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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