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缝缝补补的原生态 22-10-10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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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看着交警蔡进辉同志抄牌贴罚单,通过手持终端12123发送拖车警示信息,并未上前理论。因为,得看看关联执法过程的合理性。接下来的行政申诉过程比较令人感到吃惊。

①杨家庄巷路口有一个拆迁厂房空地一直以来作为停车场被社会车辆使用中,苏州市文明城市申办期,澄阳街道及元和交警共同认可划定了此临时停车场,并在杨家庄巷与临时停车场坡道路口放置了"临时停车场"标牌,方便识别引导社会车辆停放在此区域,数月内此区域内车辆并没有被抄牌贴罚单发生。周围居民也一直习惯性把车停入杨家庄巷主干道外的此区域。申办期后,路口"临时停车场"标牌被拿走,但此停车场功能一直延续使用中。
②2022年10月10日早上7点过,民警蔡进辉骑行到达杨家庄巷路口,对违停在主干道上的两车进行了抄罚。同时对主干道外临时停车场内坡道左右两边的3辆车辆也进行了抄罚,在当时完全无车出入停车场,也无任何出入堵车情况下通过12123短信通知发送拖车通知。对临时停车场坡道旁的另外两辆及延伸至停车场更里面道路上及周边的车辆没有抄罚。
③随后先咨询相城区交警大队,然后让找元和中队,然后让找元和中队行政复议,再让找澄阳街道,再让找12345,元和中队再让找信访中心。这里面比较离谱的沟通过程发生在与元和中队005431警员的行政执法异议沟通。

005431告知:

1:"临时停车场"牌子澄阳街道设的,拿走就不算了,得正式围起来才行。

2:抄罚交警认为那个以前临时停车场的入口坡道及内部道路是主干道性质的路它就是路,只要是认定的路,路上没划停车位就是违停,就可以直接抄罚。

3:005431警员获知投诉车主车牌号码后,明确以要挟口气警告车主此车从此以后被盯上了。这是想对执法有疑义的投诉人员进行以权谋私打击报复吗?

4:005431警员认为坡道入内其它几十辆车也要被全部抄罚。今天没罚后续补上。

④被抄罚车主质疑:
1:所停放区域明显是之前交警和街道定义划规的临时停车场区域,停放区域也没有在杨家庄巷主干道上。而且,在此区域已经停放了近一年,之前并没有任何信息显示此停车场禁用。既然未违停主干道,那么交警就不能给主干道以外的车辆贴罚单。既然是专业区域分工工作,那么区域界线性属就要遵循。否则是不是停放在任何接驳主干道的工厂门口及向内道路等交警也可以认为是公路的一部分?

2:停车场入口道路明明通畅无阻,12123通知的拖车堵道事由不符合事实。当然,更不存在堵塞杨家庄巷主干道的事实。此通知为臆想结果。

3:如果临时停车场已经不允许停放,已经是交警认定的正常主干道的一部分,那么,凭什么选择性认定道路两边的三辆车违停,而道路旁边的和向内延伸的其它车辆未被抄罚?这算不算选择性执法?如果像005431警员要求的要围起来才算停车场,才不算马路,那么,不允许停放的区域是否也应该被明示禁停或围起来挡住呢?否则这难道不是一个坑害百姓的陷阱吗?

4:005431明确说只要是交警认为的路,停边上就要抄罚。车主质问此内容的出处依据是什么?是道交法还是其他法律法规支持其表述?005431不予回答,让车主去百度搜索。你们既然从事行政执法管理,你们自己应该有义务在有执法争议的时候做专业化回复吧。难道你们的执法行为也是依据百度搜索来的?

5:车主已经向苏州市12345投诉,已经向苏州市相城区信访中心投诉。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当然更不是50元罚金的问题,作为基层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处罚行为的专业性应该经受得住检验推敲,才不枉身负的那份公权力责任!

@苏州交警 最不能认可的是交警专业工作人员让投诉人质疑人去百度搜索执法依据的法律法规,更恶劣的是还威胁车主的车从此以后被交警盯上了。这公权力有这样用的吗?

发布于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