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超限零容忍 坚决打击无遁形】#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防风险除隐患严执法百日行动#2022年10月6日,大庆交警支队高速大队在与交通部门联合打击突出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中,查获一例重型货车严重超载的违法行为,并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罚款5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10月6日下午,大庆交警支队高速大队接到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大庆分局推送的一条严重超载线索后,立即组织专门警力进行针对性研判,很快就锁定了嫌疑车辆及驾驶人谢某某。为及时制止违法行为,避免引发严重后果,民警第一时间通知谢某某到大队接受处理。
经调查,10月6日凌晨,谢某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从绥满高速城北收费站驶入高速公路,驶入时的实际车货总重为72.42吨,超载达47.8%,属严重超载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在对其依法作出处罚的同时将联合交通综合执法部门,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工作机制。目前,该案已移交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大庆分局作进一步处理。
高速交警提示:1、请广大货运企业严格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教育、监督货车驾驶人合法合规装载,及时劝阻、纠正超限超载行为;2、请广大货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为了自身和他人安全,自觉抵制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3、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抵制超载超限违法行为,及时向交警部门反映交通违法线索。#黑龙江省治理公路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百日攻坚行动#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突出违法行为联合治理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