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方山:一派出所副所长办假案 打人者至今逍遥法外
举报信
山西省纪委、山西省公安厅: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叫高泽峰,男35岁,方山县积翠镇积翠村人。身份证号码;142330198804031712
现实名举报,方山县峪口镇派出所副所长办案民警,郝彦龙。办假案、错案、包庇打人者、保护打人者逃脱罪责。涉嫌渎职!
事实经过:2022年5月15日晚,在峪口镇东湾村农家面馆吃饭。起因是我岳父雒有贵给另一桌吃饭的袁永伟敬烟而发生争执,我劝架时被一名20多岁不知姓名戴眼镜的酒后男性殴打(办案民警不提供姓名)和李静丽用啤酒瓶砸烂我头部血流不止。事发后拨打110求助,峪口派出所民警出警并到案发现场进行了调查并做了询问笔录。并在东湾村卫生所进行了简单包扎,后被120救护车送往方山县人民医院
进一步治疗并住院。
在方山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一个月出院,时至今日莫名的头痛脑胀不时出现,伴随着胸闷气短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事发到现在快几个月了。本就家庭贫寒的我经营一洗车店勉强度日,又因被殴打垫付巨额医药费生活更加拮据。
蹊跷的是,当时民警到现场调查一致证明是李静丽(女)砸破我头部,出院后在家人的陪同下我去峪口派出所了解情况:派出所副所长郝彦龙称;是袁永伟打的(别名二狗,成包洗煤厂生产线老板)打破我的头部,不是李静丽打的。在问及殴打我的另一名戴眼镜男性姓名时,郝副所长说;和人家没有关系也不知道叫什么名字!更不让我问!当我看到伤情鉴定书后看到行凶者名字与实际不符!将原本用啤酒瓶打破我头的李静丽,戏剧性的换成了袁永伟,并将另一名涉案人员排除在外,刻意袒护保护行凶者,枉顾事实、避重就轻、践踏法律法规!
坊间传闻;打人者李静丽她是附近某洗煤厂的幕后老板的妹妹,(名义上该洗煤厂法人为冯某栓)醉酒打人者眼镜男疑为当地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具体是否属实,在办案民警的刻意包庇下无从得知!
立法为公,执政为民。当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当受害者得不到法律应有的保护,打人者逃之夭夭,逍遥法外!我们应该向谁诉苦,谁又来为我们做主!
2022年7月,我向方山县公安局信访处,以书面形式反应:峪口派出所该案办案民警办案不公、办假案、错案、袒护行凶者、失职渎职。在过去的几个月,多次到信访处了解进展情况,也没有实质性进展。时至今日垫付的巨额医药费依旧没有着落,实际行凶者未被绳之以法。由于疫情的缘故,只能在此呼吁,希望得到上级有关单位领导的重视,为受害者做主,维护法律的尊严!
全国政法系统大整顿,刀刃向内,刮骨疗毒,打黑除恶成果颇丰!可是峪口派出所办理此案的民警欺上瞒下无视律法,在全国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之际,逆风而行!胆气何来?是谁在办理冤假错案?是谁在为金钱权势弯腰让步?让受害者寒心!让司法蒙羞?我相信正义会迟到,但不会缺席!
请上级领导体察民情,严查有损司法公正,损坏受害群众权益的害群之马。群众利益无小事,也始终相信方山县公安局领导会恪尽职守、秉公执法!
以下是当时现场的目击证人:面馆夫妇、郭艳兵、杨平、雒有贵、雒娇艳、雒美强、赵秀娥等。
举报人:高泽峰
2022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