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22-10-12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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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播报#【#从天而降的哑铃# 】2021年6月24日,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一建筑工地在正常施工过程中,忽然,一个十二斤重的哑铃从天而降,砸向工地搭建的铁棚上。所幸,哑铃卡在了工棚棚顶,没有伤到棚内正在作业的工人。
建筑工地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发现,哑铃是从附近一栋楼的3楼掉落,随后相关负责人拨打110报警。
经公安机关现场勘查,确定抛出哑铃的人系附近家住3楼的隋某。据隋某交代,他当时在卧室休息,因被楼下建筑工地的施工噪音吵醒,心生不满,便将放置在自家阳台的哑铃扔向楼下,随后还将一砂锅砸碎并将砂锅碎片扔向楼下,均砸中了楼下工地的铁棚。
当天,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到案后,隋某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并积极赔偿受到惊吓的建筑工人及建设工程公司的经济损失。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隋某无视国家法律,从建筑物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能在其家属的配合下主动赔偿被害方并取得谅解书,对被告人隋某可以从轻处罚。最终,榕城法院依法判处隋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官提醒:意气行事不可取,高空抛物是一种很不文明的行为,也极易对他人人身及财产造成现实危险,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广大人民群众要不断加强法律意识、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养成文明生活习惯,杜绝高空抛物行为,一起守护我们“头顶上的安全”,共建文明家园。(林昭仪 李洁 康迪) http://t.cn/A6oc5l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