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药材属于药食同源,应该由厨师说了算,不应该由药师说了算……就那个月子中心炖鸡汤加点儿党参的,够不够药用都谈不上呢,就给人家罚了,实在是说不过去的。按照这个标准,沙县小吃岂不是要全国关门?老广的各种汤,两湖的各种煲,云贵川的一部分凉拌菜和酱,甚至连烧烤和卤肉都未必逃得过。
有些搞药的,吃相是真的太难看,自己一丁点儿责任都不敢担,所以不扩充名单,扭过头罚别人款的时候,又心狠手辣;想搞钱的时候,就搞出些乱七八糟的标准来坑老百姓,实在是要不得。
药食同源的什么名单目录,就应该取缔掉。老百姓吃了几千年了,怎么吃有用不一定明白,那很正常;但是,怎么吃不死,还搞不清楚吗?!
既然追责的时候责任在厨师这边,权责对应,那么权力也应该在厨师这边才对,没道理你个吃饭的跑去管做饭的,扩充权力外延的时候可劲儿扩,扭过头该扩充名单承担责任内涵的时候就装死,那就实在是不太要脸了。
希望相关部门可以尽快取缔这种东西,给老百姓一个吃饭的自由。
发布于 湖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