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能动履职 喜迎二十大# 【秦都检察:感谢检察院保住了我们的“饭碗”】2020年8月,陕西某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因实施多项环境违法行为被生态环境保护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021年4月,该公司因未按期缴纳罚款被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期间,该公司缴纳了剩余的罚款本金,申请减免滞纳金,同时向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寻求帮助。秦都区检察院调查走访查明情况后,多次与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进行沟通座谈,围绕行政非诉执行阶段可否减免滞纳金的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探讨,并于2022年7月15日邀请7名听证员召开听证会。会后,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综合听证会各方意见,同意免除该公司滞纳金,达成执行和解,执行法院也予以确认,这场因执行滞纳金引发的行政争议在各方见证下得以圆满解决。目前,该公司已复工复产,重新步入正常生产轨道。@秦都检察 #陕检新闻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