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人碑 22-10-29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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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二十,抬进箩筐上刑场的烈士
清末到民国,汽水被叫做“荷兰水”,《官场现形记》里这是相当有钱的体面人才能享受到的,有资料显示最贵的时候竟然要一打(12瓶)四块银元。
问题来了,难道是荷兰人发明了汽水吗?
当然不是,荷兰水其实是个日语舶来词,当年传入中国,在市场上是以“健康饮品”为招牌的,号称功效有“清热、消滞、去郁、除火,于身体大有裨益”。
不过日伪和国民党反动派有个酷刑,也叫“吃荷兰水”,却是对受害者身体有极大损害的,畜生们的“荷兰水”当然不是汽水,而是辣椒水!
灌辣椒水,受害者是什么感觉呢?
一位叫李财的抗联四军干部回忆说:
“这滋味是有生以来没有尝过的!
肚子说不出的胀痛,一桶水很快地灌进肚里,凶狠的敌人用手按住我的小腹用力往上推,又用脚踩,顿时从口里、鼻子里流出水来,连眼角、耳朵、头发根都往外冒面水。我感到周身骨节剧痛,头晕眼黑,浑身有如火烧一般。”
请注意,吃荷兰水不过是一系列酷刑的开胃菜。
1927年5月19日,共青团温州支部书记蔡雄,在冒死散发革命传单的时候,被敌人抓捕,他宁死不屈,敌人给他纸笔,让他写供词。
蔡雄同志别看年轻,却是条硬汉子,他的“供状”别开生面,先写下了文天祥遇难时的八句绝笔自赞:
“孔日成仁,孟日取义,惟其义尽,所以仁至。读圣贤书,所学何事,尔今而后,庶几无愧。”
又挥笔写下绝命诗一首:
“苦雨凄风尽血腥,钢筋铁骨冷如冰,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敌人恼羞成怒,用惨无人道的刑罚来对付蔡雄,上来就是吃荷兰水、鲤鱼吊、老虎凳……
蔡雄的手臂、大腿全被打断了,全身皮开肉绽,血肉模糊,多次昏死过去,但醒过来仍是一身傲骨,视死如归。
四天之后,即5月23日深夜,奄奄一息的蔡雄同志,被敌人装到箩筐里,抬到浙江省立第十中学(今天的温州中学)的操场上杀害。
当时,蔡雄烈士年仅二十岁。
我党“六大”编写的殉难烈士资料中,关于蔡雄烈士的《蔡雄事略》这样介绍他:

“蔡雄,中国口产口口员。他在中学肄业的时候,即在温州参加革命工作有数年之久,温州党部的建立,蔡同志之力颇多。温州西山会议派势力最大,其破坏革命,无时或止。蔡君领导革命学生,独自向革命方面进行,对于一切反动派,皆施以严厉的攻击。国民党叛变以后,各地民众运动均被解散。而温州之学生、工人、农民,独能屹立不动,且宣言:
惟真能为民众谋利益的口产口才为民众所拥护!
这都是蔡君有先见之明,能领导群众之故也。一九二七年五月,为反动的公安局长叶林森所捕,秘密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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