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 22-11-03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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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答保障女职工生理假期#【#深圳人社局答保障女职工生理假期#:按规定可适当休1至2天】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11月2日消息,深圳市人社局近日答复政协委员程宗玉《关于保障女职工享有生理假期的提案》称,《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明确规定,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程宗玉委员建议根据女职工的个人实际情况,给与每月生理期休假1-2天。深圳市人社局答复称,《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对生理假有明确规定。第七条第四款规定,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答复表示,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持续推动用人单位落实生理期休假有关规定,加强对用人单位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共同推动深圳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深入开展。http://t.cn/A6oT5RP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