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交警
22-11-03 14:01 微博认证: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隔夜酒”+二次酒驾代价太大】
俗话说 “经一事长一智”,因酒驾被查处过的驾驶人,通常都会痛定思痛,认真掂量违法付出的代价。但有些违法行为人仍是不知悔改,铤而走险,漠视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2022年10月16日上午,@乌海交警 乌达大队民警在滨湖路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一驾驶人打开车窗接受检查,浓烈的酒气扑面而来,但驾驶人声称自己没有喝酒。经过民警多次询问才承认自己是前一天晚上喝酒到深夜,觉得睡一觉后已经醒酒了,于是便驾车出行。执勤民警当即对该车辆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2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民警进一步对其驾驶证情况进行核实时,发现该驾驶人于2018年8月22日曾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处罚过,这次属“二次酒驾”。
交警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驾驶人做出行政拘留10天,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年内不得申请驾驶证,罚款2000元的处罚。
交警提示:酒精作用时间的长短因人而异,要掌握好喝酒后再驾车的时间间隔,确保生理醒酒、安全驾车,不在法律边缘尝试,躲过检查不是目的,合法驾车、安全行驶才是最优选择!(通讯员:乌海交管支队乌达大队 刘宇 编辑:郝晓霞 审核:张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