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院
22-11-04 15:37 微博认证: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男子被草绊倒三次放火烧山# 【湖南一男子被草绊倒,为泄愤竟放火“烧山”!】2021年1月中旬,谭某某在隔壁村朋友家中晚餐饮酒后,沿山间小路返回家中。因酒后在行进途中,多次被路边割下的枯草绊倒,心中不爽,遂掏出随身携带的一次性气体打火机将枯草点燃。之后,谭某某在行进途中又两次点火焚烧路上的枯草,以致引发森林火灾。
经鉴定,此次火灾过火林地总面积250余亩。
湖南省临澧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谭某某擅自野外用火,过失引发森林火灾,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已构成失火罪。
案发后被告人谭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谭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临澧县法院 @常德中院 @人民法院报 #案件播报# #放火烧山,牢底坐穿# http://t.cn/A6oQhZ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