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不断理还乱---理一理济宁市任城区镇街教育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编制和工资关系
2014年11月之前,济宁市任城区7个农村镇街和8个城区镇街教育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的编制、工资关系均在中小学,教育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均先后来自中小学。
2014年11月,任城区7个农村镇街教育办公室成立独立的事业编制单位,而工作人员的工资关系仍在各自的原单位即中小学,8个城区街道教育办公室未成立独立事业编制单位,工作人员的编制、工资关系仍在中小学。
2018年底,教育系统按新的工资标准执行,原唐口、安居、二十里铺、喻屯、李营、南张、长沟等7个农村镇街教办中的一部分原在编(编制在教办)干部教师包括2018年3月初由义务学校调入到教办的同志按非义务学校教师工资标准执行,一部分2018年暑期后调入教办的领导(副主任或督学)和个别之前调入教办的领导的编制关系仍在原中小学,工资标准按义务学校教师执行,仙营、金城、古槐、南苑、观音阁、阜桥、济阳、越河等8个城区街道教办的所有干部教师包括2018年3月初从义务学校调入的同志(2018年3月从农村镇街教办调入的同志除外)全部按义务学校教师工资标准执行。
2019年11月,任城区教体局成立任城区基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李营、唐口等7个农村镇街教办被撤销事业单位建制,改名为“济宁市任城区基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某镇街)工作室”, 7个农村镇街教办的原在编工作人员编制全部划归到任城区基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2018年暑期后调入教办的领导和个别之前调入教办的领导其编制未划入,仍在原单位,其工资待遇按其原单位待遇执行。
8个城区街道教办也改名为“某街道工作室”,但其人员编制仍在原中小学,未划归到任城区基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其工资待遇按其原单位待遇执行。
这就是济宁市任城区教体局对街道教育办公室的第一次机构改革。
对本次改革不解的是,撤销7个农村镇街教办事业单位建制后,原在编人员全部划归新成立的“任城区基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的文件没有向7个农村镇街教办工作人员传达,对人员划归没有征求7个农村镇街教办工作人员的意见,没有按任城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撤销的模式实行双向选择,而是直接将所有人员划归到教体局新成立的基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怪异的是8个城区街道教办的工作人员编制没有划入该机构,2018年暑期后调入教办的领导和个别之前调入教办的领导其编制亦未划入,仍在原单位,其工资待遇按其原单位待遇执行。
2021年5月,济任教体任(2021)4号文件公布,文件阐明:原区基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撤销,原镇街工作室更名为教育保障服务中心镇街服务中心,原领导职务名称相应变更。本次改革,对原工作室人员编制隶属并未调整,8个城区街道工作室的人员编制仍未划入新成立的区教育保障服务中心。2018年暑期后调入教办的一部分督学其编制亦未划入。
在济任教体任(2021)4号文件中,共有14名来自中小学的教师在教体局机关挂职副科长或副主任,他们绝大数编制仍然在义务教育学校,工资待遇仍按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对待。
在济任教体任(2021)4号文件中,共有12名来自非义务教育学校的同志被安排到街道教育保障服务中心任督学,据了解,他们的编制工资关系并未划入区教育保障服务中心。
2022年8月底,区教体局对全区教育干部进行调整,又有一批原在义务学校的领导干部被调整到镇街教育保障服务中心担任主任或督学,这些同志的编制关系是否要调整,他们的工资待遇是否仍然按原在学校的工资标准执行?
梳理总结一下要点:
1、2014年11月,7个农村镇街教办设编,成为独立法人单位,8个城区街道教办未机构改革,人员编制分别在辖区学校。
2、2018年底工资改革,7个农村镇街教办在编人员按非义务学校教师工资标准执行,8个城区街道教办编制在辖区义务学校的人员工资标准按义务教师执行,2018年暑期从义务学校调入镇街教办的副主任或督学,其编制关系仍在原学校,工资待遇仍按义务学校教师执行,
3、2019年11月机构改革,7个农村镇街教办事业单位被裁撤,编制属于原来教办的所有人员被划归到新成立的区基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2018年暑期,从义务学校调入教办的及8个城区街道教办的工作人员的编制未划入,工资关系未动,属于义务学校的仍按义务学校教师执行。至今日,在镇街教育保障服务中心新的从义务学校借调的人员的编制、工资关系未调整,仍按义务学校教师执行。
4、2021年5月,原区基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撤销,原镇街工作室更名为教育保障服务中心镇街服务中心,原人员编制未变。2018年暑期从义务学校调入教办的及8个城区街道教办的工作人员的编制仍未划入,镇街服务中心从义务学校借用的人员编制未划入。教体局机关内部一部分从义务学校借调的人员的编制未划入教体局编制,工资待遇按义务学校教师执行。
5、2022年8月底,区教体局对全区教育干部进行调整,又有一批原在义务学校的领导干部被调整到镇街教育保障服务中心担任主任或督学,这些同志的编制关系是否要调整,他们的工资待遇是否仍然按原在学校的工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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