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 22-11-08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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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用于质押借款的车原来是她借的】2021年7月,刘某甲私自将暂时使用的机动车行驶证伪造成自己的,并以该车作为质押物进行借款,后一直未还款。日前,经湖北省宜城市检察院依法监督立案,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甲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5万元。http://t.cn/A6omSfoK